【合謀定價】競委會入稟控安樂工程及信興集團涉在空調工程合謀定價 工程銷售總額約20億元
發布時間: 2022/06/16 11:24
最後更新: 2022/08/05 12:49
安樂工程和信興集團涉嫌在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、瓜分市場或圍標,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,展開法律程序。競委會公布的案情指,安樂及信興兩間互為競爭對手的空調工程供應商,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4日期間,有嚴重反競爭行爲,違反《競爭條例》,要求審裁處處以罰款等。
申請人競委會;答辯人分別為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、安樂工程集團有限公司、信興機電工程有限公司、信興集團有限公司、安樂高級工程師佘嘉偉、安樂高級工程師鄭潔純及信興高級經理關兆堅。
入稟狀中指,安樂及信興為冷氣工程供應商競爭對手,兩間公司涉於2015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4日期間,在提供冷氣工程時合謀定價、瓜分市場及圍標,即在多次提交標書前,佘與關透過電郵等聯絡,兩人互相分享標書,佘又指示關要在信興的標書中列出指定價格,而安樂則會列出較低的價格,最終安樂成功取得工程合約。
競委會指安樂及信興的行為構成嚴重的反競爭行為,因此要求競爭事務審裁處裁定各答辯人違反第一行為守則,需予以罰款,安樂及信興亦需依照審裁處的命令,制定相關計劃以確保公司遵從《競爭條例》等。
競委會於指出,在該等溝通中,他們要求及同意提供掩護式標書(俗稱「豬仔標」)、分享本身投標意向的 資料,及/或披露意向投標價或其他與投標有關的敏感商業資料,例如工程項目所需的完工日數。
競委會相信上述行為構成合謀定價、瓜分市場及/或 圍標,屬嚴重反競爭行為。競委會認為,安樂及信興持續從事違例行為超過四年,對它們所提供的各類空調工程服務, 例如安裝中央空調系統、更換喉管及製冷系統等組件,以及系統的日常保養等,構成潛在影響,涉及的工程銷售總額約20億元。
競委會正向競爭事務審裁處申請向涉案公司和個人施加罰款,要求安樂和信興推行有效的合規計劃,並要支付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和訟費等。翻查資料,安樂工程的創辦人是律政司長鄭若驊的丈夫潘樂陶。
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,空調供應是現代生活的必需品,有關合謀行爲影響到不少住戶及在商業大廈工作的市民大衆,而打擊影響民生的合謀行爲繼續是競委會的執法重點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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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李榮忠、楊詠渝